成都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提取材料
一、支取条件
1. 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
2. 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需要支付康复治疗费用的;
3. 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失业、下岗等原因,生活困难,需要支付基本生活费用的;
4. 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购房、建房、装修等住房消费需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 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租房需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 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支付住房相关费用的。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3.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4. 申请人或直系亲属的疾病诊断证明、伤残鉴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 申请人或直系亲属的失业、下岗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 申请人或直系亲属的购房合同、房产证、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7. 申请人或直系亲属的租房合同、租金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8. 申请人或直系亲属的其他特殊原因证明材料。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公积金经办部门;
3. 单位公积金经办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认符合提取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款项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 申请人收到提取款项后,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提取款项。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提取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3.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提取情况,以便单位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4.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提取的,应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