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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公积金在哪提取
信息来源: 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18     浏览: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尊敬的乌海市市民: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现将乌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以帮助您了解如何提取公积金。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以便顺利完成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提取条件


1. 职工在乌海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在乌海市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职工因婚姻关系解除、离婚等原因需要分割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 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 职工退休、离休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 职工因失业、下岗等原因无法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 职工在乌海市以外地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 职工在乌海市以外地区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3. 购房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购房发票或者租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婚证、结婚证等)。


6. 申请人因病、非因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人退休、离休的,需提供退休、离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申请人因失业、下岗等原因无法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失业、下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 申请人在乌海市以外地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者租赁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地或者租赁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 申请人在收到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后,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提取申请表,如有虚假,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拒绝办理提取手续。


2. 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3.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按照规定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免影响今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


4.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遵守国家和乌海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了解乌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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