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关于山东取出公积金的主要条件:
1. 购房提取: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或实际发生的建筑安装费用。
2. 租房提取:职工在租赁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且每年最多可提取两次。
3. 还贷提取:职工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贷款本息。
4. 退休提取: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5. 离职提取:职工在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6. 疾病提取: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者患有特定疾病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7. 死亡提取:职工在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8. 其他提取:职工在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贷款合同、退休证明、离职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等。此外,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保留额。
总之,山东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提取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