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计算公式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借款人及其配偶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贷款年限对应比例。其中,贷款年限对应比例根据购房者的年龄和购房类型而定。
二、年龄和购房类型的对应比例
1. 对于首次购房的职工,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贷款年限对应比例为30%;年龄在46-55周岁之间的,贷款年限对应比例为25%;年龄在56-65周岁之间的,贷款年限对应比例为20%。
2. 对于首次购房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贷款年限对应比例为40%。
3. 对于首次购房的军队转业干部,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贷款年限对应比例为40%。
4. 对于首次购房的退役士兵,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贷款年限对应比例为40%。
5. 对于首次购房的残疾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贷款年限对应比例为40%。
6. 对于首次购房的其他特殊群体,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贷款年限对应比例为40%。
三、贷款年限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年限根据购房者的年龄和购房类型而定。具体如下:
1. 对于首次购房的职工,贷款年限为30年。
2. 对于首次购房的高层次人才,贷款年限为30年。
3. 对于首次购房的军队转业干部,贷款年限为30年。
4. 对于首次购房的退役士兵,贷款年限为30年。
5. 对于首次购房的残疾人,贷款年限为30年。
6. 对于首次购房的其他特殊群体,贷款年限为30年。
四、贷款额度的其他限制
1.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
2.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5倍。
3.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5倍。
4.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月收入之和的5倍。
五、贷款还款方式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等额本息还款是指借款人每月还款金额相同,但每月还款中的本金和利息比例逐月递增;等额本金还款是指借款人每月还款本金相同,但每月还款的利息逐月递减。
综上所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基本计算公式、年龄和购房类型的对应比例、贷款年限、贷款额度的其他限制以及贷款还款方式等方面。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上述规则计算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